Israel Is Committing Genoc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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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正在实施种族灭绝

1. 国际法律和法规

以色列通过部长贝扎莱尔·斯莫特里奇、以色列·卡茨、约阿夫·加兰特以及以色列国防军(IDF)的行动,阻止人道主义援助进入加沙,违反了多项国际法律和法规。这些违反行为包括:

这些行动共同构成了违反在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生命的义务,使以色列、其部长和以色列国防军面临法律责任。

2. 种族灭绝的犯罪行为和犯罪意图

这些部长的声明和行动,结合以色列国防军的行为,确立了根据《1948年联合国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第II条和《罗马规约》第6条的种族灭绝的*犯罪行为犯罪意图*:

犯罪行为和犯罪意图的双重满足为指控以色列及这些官员犯有种族灭绝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3. 保护责任(R2P)要求采取行动

保护责任(R2P),载于*《2005年世界峰会成果文件联合国宪章》第138-139段*、国际人道法和国际法,要求联合国和个别国家在人口面临种族灭绝、战争罪或反人类罪时采取行动。R2P框架要求:

不采取行动违反了全球对R2P的承诺,将保护巴勒斯坦平民的责任置于国际社会。

4. 国际法院临时措施及安理会/大会的职责

国际法院(ICJ)于2024年1月26日发布临时措施,并于2024年发布后续命令,要求以色列防止加沙发生种族灭绝,包括确保人道主义援助的准入。以色列的不遵守,部长们的声明和以色列国防军持续封锁证明,构成了直接违反。根据*《联合国宪章》(第94(2)条),联合国安全理事会(UNSC)有责任执行国际法院的裁决。然而,如果美国的否决权使安理会瘫痪,第377A(V)号决议*(“联合起来维护和平”)将这一责任转移给联合国大会(UNGA)。这一法律框架迫使采取行动,迫使以色列遵守国际法。

5. 大会根据ES-10的紧急作用

大会必须根据*第十紧急特别会议(ES-10)*紧急重新召开会议,第377号决议已经生效,建议采取措施保护加沙平民,防止大屠杀。不断升级的饥荒,非政府组织宣布的人为灾难,反映了历史上的暴行,需要果断行动。大会应实施对以色列的制裁,切断与违规官员的外交关系,并授权愿意的国家联盟在必要时使用军事力量,确保援助交付和停止种族灭绝,履行其维护和平和保护人权的使命。

6. 国际刑事法院对斯莫特里奇和卡茨的逮捕令

国际刑事法院(ICC)于2024年11月21日对本雅明·内塔尼亚胡和约阿夫·加兰特发出逮捕令,罪名包括“以饥饿作为战争手段”的战争罪。鉴于斯莫特里奇和卡茨的相同种族灭绝意图和行为——阻止援助以毁灭巴勒斯坦人——国际刑事法院必须紧急对他们发出逮捕令。他们的公开声明和由此导致的饥荒根据《罗马规约》第6条提供了足够证据,确保与他们的同谋一起承担责任。

结论

国际社会不能袖手旁观。以色列的违法行为、部长们的种族灭绝意图和以色列国防军的行动要求安理会执行国际法院的措施、大会根据ES-10采取行动,以及国际刑事法院对斯莫特里奇和卡茨的起诉,以防止可避免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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